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并立即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1月6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加快改革创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积极推动全国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1月7日上午,上海市召开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始终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从严处罚。1月9日,市教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加强安全工作,并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市教委2014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保〔2014〕13号)、2015年1月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元旦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2015年1月9日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沪教委办〔2015〕4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再次排查,落实整改。
各院系、各单位应立即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着手开展本部门的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15年1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跟踪督办。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1、围绕寒假、春节及“两会”重要节点,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措施情况;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施设备等冬季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为重点,日常的监控和管理情况;3、高层建筑、新建或修缮项目、学生(职工)宿舍、食堂、出租出借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逃生演练情况。
二、加强值守,完善预案。
各部门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隐患数据库,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在日常管理中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
三、着力宣教,广泛发动。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宣传力度;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切实开展部门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和发动师生员工共同参与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校园平安。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切实从人员、经费、措施上予以落实,迅速拟定安全隐患自查督查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一线。
各院系、各单位,请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召开安全会议,全员动员,全面部署,人人参与,落实责任,再次组织地毯式安全自查,确保安全隐患一一消除。同时,完善各类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稳定。此外,各部门还要认真总结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检查的总结工作,并于2015年1月23日(周五)前将本部门此次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报送保卫处北楼201办公室,联系电话65642213(需书面报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各部门的书面总结报送情况将记录在案,作为安全工作考核、倒查追责依据之一。
保卫处从即日起将会同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寒假前后的校园和师生安全。
保卫处
2015年1月14日